今年6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後,各界一直期盼能儘早公佈總體方案內容。10月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向社會公開了被視為新一輪財稅改革“開頭炮”的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具體方案。
  《決定》指出,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現代國家治理體系,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1995年預算法及預算法實施條例施行以來,我國預算改革取得顯著進展,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預算管理制度體系。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現行預算管理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公共財政制度和現代國家治理要求的問題。
  《決定》強調,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吹響了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號角。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應先行推進,併在今明兩年取得決定性進展,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工作任務奠定基礎。
  改進預算管理將從何處著手?《決定》詳細列出了7項重點改革內容,涉及預算編製、執行、公開和監督等各方面(見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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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稅改革“路線圖”
  10月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被稱為新一輪財稅改革“開頭炮”,那麼新一輪財稅改革“路線圖”究竟什麼樣?
  今年6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後,各界一直期盼能儘早公佈總體方案內容。
  目前看,新一輪財稅改革將會分步推進,主要包括三大任務: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指出,這三大任務是有邏輯關係的,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礎、要先行;收入劃分改革需在相關稅種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後進行;而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標並形成有共識的方案。
  財稅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任務重、難度大、時間緊。從“時間表”上看,今明兩年是關鍵,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決定性進展,稅制改革在立法、推進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基本達成共識。確保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
  (原標題: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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